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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家实验室通过涉水批件检测资质认定?哪家实验室通过涉水产品检测资质认定?哪家实验室可以出具涉水产品批件的检测报告?哪家实验室具有省级涉水产品检测资质——中科检测,黄琼
开展涉水批件检测的实验室,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符合《*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6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通过涉水批件检测资质认定的实验室,需具备以下涉水产品的检测服务范围: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一般水质处理器、矿化水器、纯净水处理器、大型水质处理器等。
输配水设备(管材、管件、蓄水容器、止水材料等),检验方法采用GB/T 5750-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样品处理方法按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评价规范》(2001)
检测项目:
1. 理化检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砷、镉、铬(六价)、铝、铅、汞、三氯甲烷、挥发酚、铁、锰、铜、锌、钡、镍、锑、四氯化碳、锡、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
2. 毒理检验:急性经口毒性;Ames试验;微核试验
防护材料(涂料、内衬等)
检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砷、镉、铬(六价)、铝、铅、汞、三氯甲烷、挥发酚、铁、锌、氟化物、四氯化碳、甲醛、环氧氯丙烷、苯乙烯、苯等
水处理材料(聚丙烯微滤芯、中空纤维超滤膜、反渗透膜、粉末活性炭、颗粒活性炭、骨炭、活性氧化铝、锰砂、活性氧化铝、分子筛、硅藻土、离子交换树脂、麦饭石、天青石等)
检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砷、镉、铬(六价)、铝、铅、汞、三氯甲烷、挥发酚、铁、锌、银、氟化物、硝酸盐氮、四氯化碳、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
水化学处理剂,样品处理方法按照《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评价规范》(2001)附录A,毒理学试验按照《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评价规范》(2001)附录B检定。
检测项目:砷、镉、铬(六价)、铅、银、硒、汞、丙烯酰胺、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
一般水质处理器:活性炭、膜过滤、另加消毒组件、特种等,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2001)
1.卫生*性检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铅、镉、汞、铬(六价)、砷、挥发性酚、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银、碘等
总体性能试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铝、铁、锰、铜、锌、挥发酚类、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砷、镉、铬(六价)、氰化物、氟化物、铅、汞、硝酸盐氮、硒、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余氯等
2. 卫生功能性试验(加标试验):浑浊度、挥发酚类、耗氧量、四氯化碳、三氯甲烷、总大肠菌群等
矿化水器:矿化宏量元素(如钙)、矿化微量元素(如碘)等
1. 卫生*性检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铅、镉、汞、铬(六价)、砷、挥发性酚、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银、碘等
2. 总体性能试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铝、铁、锰、铜、锌、挥发酚类、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砷、镉、铬(六价)、氰化物、氟化物、铅、汞、硝酸盐氮、硒、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余氯、矿化物质等
3. 加标试验:矿化物质、浑浊度、挥发酚类、耗氧量、四氯化碳、三氯甲烷、总大肠菌群等
纯净水处理器:反渗透水器、纳滤水器、电渗析水器、蒸馏水器等
卫生*性检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铅、镉、汞、铬(六价)、砷、挥发性酚、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等
总体性能试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铝、铁、锰、铜、锌、挥发酚类、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砷、镉、铬(六价)、氰化物、氟化物、铅、汞、硝酸盐氮、硒、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余氯等
加标试验:砷、镉、铬(六价)、氟化物、铅、硝酸盐氮、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等
大型水质处理器:活性炭、膜过滤、反渗透、纳滤、另加消毒组件、除铁锰、除氟砷等
总体性能试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铝、铁、锰、铜、锌、挥发酚类、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砷、镉、铬(六价)、氰化物、氟化物、铅、汞、硝酸盐氮、硒、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余氯等
2017年9月13日,《水效标识管理办法》[*6号令]发布,2018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GB 34914-2017《反渗透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出厂或进口的反渗透净水机必须标贴水效标识。上述两项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净水机水效标识制度开始实施。根据相关要求,生产者和进口商可以通过备案的自有实验室或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产品水效等相关国家标准确定产品水效等级,完成产品水效标识制作、标贴、备案。
中科检测积极筹划、充分准备,并较终凭借技术、服务优势,*水效标识检验检测实验室备案,正式成为广州市一一家第三方净水器水效备案实验室,也标志着中科检测的水效标识管理质量和检测能力已达国内良好水准。净水器水效标识检测咨询:黄琼
申请水效标识备案,需要做什么?
列入《目录》的产品,生产者应当于产品出厂前、进口商应当于产品入境前向授权机构提交完整备案材料,并申请水效标识备案,申请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生产者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制件;进口商营业执照以及与境外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复制件;
(二)产品水效检验检测报告;
(三)水效标识样本;
(四)产品基本配置清单等有关材料;
(五)利用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提供其检验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验检测管理规范等,已经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及附件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件复制件;
(六)由代理人提交备案材料的,应当有生产者或者进口商的委托代理文件等。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水效标识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