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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水器行业呼唤第三方产品质量检测认证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人类80%的疾病是由于饮用了被污染的水。但是,经济发展的要求使改善水资源*的步伐显得非常缓慢。于是,净水器产品成为解决终端用水质量*的较佳选择。那么如何保证净水器产品的质量*,消费者该如何辨别质量优劣呢?
信息不对称,价格成为选购标准
我国现有3000多家净水器生产企业,生产数千品牌数万型号的各类净水器,净水器年产销售额达到300多亿元。但是,由于净水器行业准入门槛低,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可靠性的净水企业并不多,一方面低价低质的产品充斥市场,长此以往,必将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较终将影响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很多企业在宣传上夸大产品功能,混淆概念,使消费者在选购净水器产品时经常感到无从入手,消费者在无奈的情况下只能凭价格来选择。
认证已经成为国际通行做法
据了解,我国是世界上一需要行政许可审批(卫生批件)才能生产销售净水器产品的国家,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基本采用第三方认证**进行市场监管的模式。
但是,近年来这一做法也在逐步改变。2012年底,国发〔2012〕52号文中就有取消陶瓷净水器,除氟、除砷净水器等净水器产品及部分净水器原材料零部件的卫生许可;2013年,卫生部又把净水器产品(新材料除外)的卫生许可下放到各省卫生厅。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行政许可的范围和力度将会越来越小、越来越弱。由谁来填补这个真空,消费者凭什么来选择合格和优质的净水器产品呢?毫无疑问,从单一的检测净水器出水水质和卫生指标,逐步发展到对净水器产品质量的*检测;从单一的卫生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逐步发展到第三方认证、**服务和进行市场监管。从而与国际接轨,是我国净水器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据了解,美国NSF、WQA等质量认证机构已经在我国开展净水器质量认证工作。我国某些净水器原材料、零部件(如管材、膜元件、滤料等)已经取得了NSF认证,在我国生产、销售的某些净水器也已取得了WQA认证。
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可以实现对全行业的质量监管
据介绍,对净水器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可以实现对净水器产品质量的*检测和监管。由卫生部门检测净水器出水水质和卫生指标,由质监部门或合法有资质的实验室负责净水器的其他检验:电气*试验、结构性能检验、环境试验、环保检验、自控性能检验、外观检验、计量检验等等,可以大大提升我国净水器的产品质量,大大减少净水器漏水淹地板现象。
净水器进行产品质量认证,还可以把净水器根据出水水质分类分级(类似其他家电产品的分类分级),有利于消费者及经销商对净水器的选择;也有利于激发净水器生产企业关注产品质量,提高产品质量,从而使全行业净水器产品质量整体获得提升。
我国开展净水器产品检测认证工作条件成熟
有业内人士称,目前,我国开展净水器产品检测认证工作条件已经成熟,首先,净水器产品认证相关标准已经逐步齐全。目前,我国已经发布实施了一系列净水器相关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已经制定,并在不断补充和完善中。其次,净水器产品认证检测能力已经满足要求。据介绍,对净水器进行产品质量认证,需要对净水器产品质量进行*检测。以往,各级疾控中心只检测净水器出水水质和卫生指标,不检测其他项目。现在,一些有资质的、专业的、*的检测机构已经开始积极进行各项准备,适时开展对净水器产品进行*的质量检测工作。
中科检测就是走在净水行业**,中科检测拥有技术经验丰富的涉水产品检测*团队,先后参与了中国质检协会《家用及类似用途反渗透膜使用年限评价规范》、《家用和类似用途活性炭滤芯使用年限评价规范》等标准的制定工作。
中科检测是涉水产品检测行业成员者,是中国质检协会净水专委会理事单位、广东省净水设备协会理事单位、广东省分析测试协会理事单位、广东省环境卫生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理事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理事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单位。
净水器走进千家万户,已经成为大众化产品。可是,面对名目繁多、概念复杂、品牌云集的净水器市场,消费者大多雾里看花,无所适从。
如何确保消费者能买来放心产品,把好产品质量这个关,科学、公正、客观地产品质量检测显得尤为关键。中科检测就业内外对净水器产品质量检测普遍存在的几大误区为大家答疑解惑。
误区一:净水器没有国家标准?
顾久传:净水器不仅有国家标准,还有行业标准,总计有几十项之多。其中国家标准有:GB/T30306-2013《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通用要求》、GB/T30307-2013《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通用要求》和GB/T19249—2003《反渗透水处理设备》。
行业标准有:饮水机**净水器、家用和类似用途超滤净水机、家用和类似用途反渗透净水机、《家用和类似用途净水机维修维护服务规范》、《家用和类似用途连续式净水机安装规范》、《家用和类似用途**式净水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前置过滤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反渗透净水机、纳滤净水机**加压泵》、《家用和类似用途软水机》。
还有一些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正在编制和审核中。
误区二:净水器不得检出有微生物?
顾久传:微生物中有的对人体有益,如乳酸菌、双岐杆菌,这只是较少数;有的对人体有害,如伤寒菌、霍乱菌等致病菌,也是较少数;绝大多数微生物对人体是既无益又无害,因此只要控制致病菌,不需要也不可能把整个“微生物”列入不得检出物。《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三项为不得检出,菌落总数为限制100。
误区三:净水器出水水质和自来水标准差不多?
顾久传:卫生部就净水器出水水质而言,并非执行的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而是比这个标准还要严格的一些具体标准。比如:对反渗透净水机来说,执行的是《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对纳滤净水机来说,执行的是《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对除反渗透和纳滤净水机外的其他净水器来说,执行的是《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
误区四:只对出水水质负责,并不对整机*负责?
顾久传:卫生部门并非只检测净水器出水水质,而是要做卫生*试验(浸泡试验)、总体性能试验(含加标试验),这样,就可以保证对整机卫生*负责。
我国卫生部门对净水器卫生*的检测及评审要求,基本上是与国际接轨的,基本上与国外先进标准如NSF标准和认证接轨的。
误区五:送检产品和批量产品并不一致。
卫生部就净水器申领卫生批件有一整套严格的操作规范。产品资料申报后,卫生部门要到生产厂进行现场审核,检查生产条件五因素,是否符合卫生部要求,如合格后,再在现场(工厂生产线或仓库)抽查封样,厂家要把贴上封条的样机送检,才有效;如送的样机不是卫生部门封样的,只能是厂家自已调查了解产品质量用,并不能作为正规送检,不能用来申领卫生批件。所以只有卫生部门封样检验的检测数据才有效。
另外,顾久传认为,净水器不管是卫生部检测还是家电、质监部门等部门检测都应该遵循双盲和可复制原则。
双盲原则:即采样人员和实验人员分开。采样人员采样后把样品进行编号,交实验人员做试验。在整个采样试验过程中,实验人员不知道检测的是谁家的产品,采样人员不知道某家的产品检测结果合格不合格。采样人员和实验人员在结果公开前都不知道谁的样品合格或不合格(或者排名前后),既防止了舞弊,又避免了可能产生的权力寻租。
可复制原则:不管在什么部门做,只要是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同样的实验,其结果也应当是一致的。在2009年,卫生部检测出11种进口净水器产品不合格,当国外企业有质疑,甚至兴师动众上门“谈判”时,卫生部门把采样和检测程序以及二家疾控中心的检测数据摆在桌面上,外商也不得不心服口服。
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是旗下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由中科检测广州化学有限公司全资成立,总部设立在广州。 旗下设有嘉兴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重庆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湛江中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东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四大分公司及深圳、福建、山东等全国省市20多个办事处和工作站。
中科检测具有净水器等涉水产品检测的CMA资质,可开展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的检验报告和水效等级评价认证检测,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