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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铝灰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哪些机构可以做鉴定呢?铝灰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铝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铝灰,往往可以直接掺入到熔炼炉中去,按照*新《固体废物鉴别导则-通则》(GB34330-2017)*五部分,直接返回至原生产工艺过程的,属于生产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铝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火法工艺产生的撇渣或者初炼炉渣(氟**标),电解工艺产生的盐渣、浮渣或者电解槽废渣,废物代码分别为321-022(023-026)-48,中科检测具有危险废物鉴别资质,欢迎咨询。
危险废物鉴定主要是依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在2007年颁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中的规定,依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固废危废检测危险废物鉴定是依据《国家危废物名录》(2019修订版)判断,依据GB5085.1~GB5085.6系列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二,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环境保护部组织*认定。综上可知,危废鉴别流程清晰,各鉴别方法不交叉、操作性强。
根据固废危废检测的污染特性,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的主要来源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又分为**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第二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di一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至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第二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污染物的浓度**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2-6、9-12.5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