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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产品检测标准有哪些?
现行国家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
现行国家标准 季铵盐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69-2010
现行国家标准 戊二醛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72-2010
现行国家标准 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66-2010
现行国家标准 含碘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68-2010
现行国家标准 胍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67-2010
现行国家标准 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73-2010
现行国家标准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71-2010
现行国家标准 含溴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70-2010
现行国家标准 消毒剂类杀灭分支杆菌实验评价要求WST 327-2011
现行国家标准 空气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48-2011
现行国家标准 手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0-2011
现行国家标准 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4-2011
现行国家标准 医疗器械消毒剂卫生要求GB/T 27949-2011
现行国家标准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GB 27952-2011
现行国家标准 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47-2011
现行国家标准 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1-2011
现行国家标准 紫外线空气消毒器*与卫生标准GB 28235-2011
现行国家标准 次氯酸钠发生器*与卫生标准GB 28233-2011
新消毒产品需要提供哪些申请资料?中科检测为您解答!
申请材料
申请新消毒产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生产能力审核意见;
(三)研制报告;
(四)质量标准;
(五)检验方法;
(六)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在当地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进口新消毒产品);
(七)在华责任单位授权书(进口新消毒产品);
(八)申报委托书(委托代理申报时需要提供);
(九)可能有助于审查的其他材料 。
另附送审样品1件。长度(或宽度或高度)≥150cm同时重量≥100kg的,提供彩色照片(显示外观和内部结构)。
其他的申请材料:
(一)补正材料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2.相关补正材料。
(二)补充材料应当包括:
1.行政许可技术评审延期通知书(复印件);
2.相关补充材料。
(三)终止申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在审查决定作出前申请终止申报的,应当提交新消毒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终止申报申请表。
(四)申请复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不予行政许可告知书;
2.复核申请说明。
广州中科消毒产品检验中心,遵照《卫生部消毒产品检验规定》(2003年版)对于皮肤、粘膜、手、餐饮具、瓜果蔬菜、生活饮用水、游泳池、医院污水、空气、医疗器械和用品、一般物体表面和织物及其他类型消毒产品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