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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检测具有涉水产品第三方检测资质,检测报告具有CMA资质,可用于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办理,全国各省都会对涉水产品进行专项抽查,中科检测为您整理了每年重点查验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每年各省都会进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工作重点一般是开展以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和小型水质处理器为重点的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查验内容如下:
(一)涉水产品生产企业
对全部已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净水剂和小型水质处理器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
1.所生产的涉水产品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批件;有无生产无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情况;
2.生产场所及人员卫生状况、生产原料、生产工艺、产品自检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3.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对全部生产净水剂产品的企业的所有种类产品采样进行卫生*性检测。
(二)小型水质处理器销售单位
对全部销售小型净水器产品的单位,包括商场、专卖店、批发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
1.所销售小型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持有情况,是否有、变造卫生许可批件的情况;
2.所销售小型水质处理器产品的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涉水产品使用单位
对全部城市集中供水单位和农村设计日供水百吨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所使用的净水剂、水质消毒设备等涉水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
1.是否持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所持有的卫生许可批件是否有、变造的情况。
检查中如发现有使用非我省生产的净水剂的,应采集样品进行卫生*性检测。
概况起来,涉水产品检查项目主要是:对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质量标准、标签、说明书等进行现场查验。同时,随机抽取每种涉水产品样品2-3件,由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封样后送至省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涉水产品检测机构进行卫生*性检验。
涉水产品检验放开啦!涉水产品检验放开给第三方检测机构了!需要涉水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可以找我们中科检测,具有涉水卫生批件的CMA资质,欢迎咨询。
涉水产品检验报告不需卫生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
**审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取消27项**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4号),决定取消27项**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其中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检验报告可以不再需要到卫生计生部门认定的有资质检验机构提供,申请人可以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可对产品自行检验,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
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卫生规范
申请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卫生许可的单位,可以自行检验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单位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GB/T5750)、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评价规范(试行)》(卫监督发〔2005〕336号)、《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检验规定》(卫法监发〔2001〕254)等相关规范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申请卫生许可的检验报告应符合《计量法》要求
开展涉水产品自行检验或接受委检验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符合《*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16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对检验结果负责。*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三十二条要求,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三条规定*(二)款“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和*(四)款“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检验机构检验过程还应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有关工作。
查验机构是否具备涉水产品卫生检验检测资格?
检验报告需附带的资料
为方便有关单位审核或评审,检验报告应附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产品说明书、带封条的产品彩色照片、采封样单(仅涉水产品),且需逐页加盖检验**章,出具检验机构资质证书附表(仅提供涉水产品或消毒产品检验相关的附表)。
检验机构能力
承担涉水产品检验单位,应具有满足有关要求的实验室、样品室、档案室等,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状况,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盲样考核,开展模拟检验和报告。净水器检验具有净水器卫生*浸泡试验、功能试验和加标试验的设备和场所,并经过认证。
承但涉水产品检验机构需具备某产品的全项目检验
检验机构承担活性炭水处理材料检验时,应具备下表对应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