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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原料的*性是化妆品产品*的前提条件。化妆品原料的风险评估包括原料本身及可能带入的风险物质,为**化妆品使用*,规范化妆品*评估,指导开展相关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化妆品的分类规则、功效宣称评价及*技术标准做了更为详细具体的规范,制定了《化妆品*评估技术导则》。
化妆品风险评估:危害识别、剂量反应关系评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
通过一系列毒理学研究,测定化妆品原料和/或风险物质的毒理学特征,将其作为危害识别的一部分,也是化妆品*评估的基础。
化妆品毒理性:急性毒性、刺激性/腐蚀性、皮肤致敏性、皮肤光毒性、皮肤光变态反应、遗传毒性、重复剂量毒性、生殖发育毒性、慢性毒性/致癌性、毒代动力学、透皮吸收、其他毒理学试验资料、人群*性试验资料等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已发布,规定:化妆品企业需对产品功效宣称类别进行评价,要求功效宣称与其评价相一致。除了能直接识别的功效外,特定功效宣称均应经过相应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防晒、**、育发、美乳、健美、除臭、抗皱、祛痘、控油、去屑、修复、保湿(>2小时)等功效。
根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2021年 *50号)中规定,化妆品功效评价方法有三种:
1)人体功效评价试验
2)消费者使用测试
3)实验室试验
更多化妆品功效评价、化妆品*评估技术相关信息,欢迎咨询中科检测客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