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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屏障功能测试cnas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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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屏障功能是由弱酸性的皮脂膜和类似砖墙结构的角质层构成,具有保湿及调节抗炎作用,多种皮肤病的发生与皮肤屏障功能受损相关。皮肤屏障功能主要结构基础是较表面的角质层、角质形成细胞间的脂类、**保护因子等。皮肤上有大量微生物定植,病原体侵入机体时,角质形成细胞作为效应细胞,产生抗菌肽,表皮首先发生的防御反应即为抗菌肽的表达。
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在产品上市前,需对化妆品功效宣称及*性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产品方可上市销售;并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化妆品功效宣传评价规范》。皮肤屏障功能测试作为化妆品功效评价的一大重要判定项目,常作为面部吸收效果好坏的评价。市面上的化妆品商家虚假和夸大宣传屡见不鲜,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还会严重阻碍化妆品的健康发展。化妆品的功效性以及如何对其开展科学有效的评估已然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
化妆品人体功效评价内容包括:
皮肤控油抗痤疮测试、皮肤控油抗痤疮测试、皮肤屏障功能测试、彩妆产品功效测试、皮肤**测试、防晒产品功效测试、皮肤*测试、化妆品感官评价
皮肤屏障功能测试包括:
皮肤保湿测试、皮肤舒缓测试、皮肤酸碱度测试、皮肤去角质测试、乳酸刺痛测试
4、国内外组织、技术机构以及行业协会技术指南发布的方法、学术杂志、公开发表的方法或自行拟定建立的方法,在开展评价前,评价机构应当完成必要的试验方法转移、确认或验证,以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可靠性。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完成后,应当由承担功效评价的机构出具化妆品宣称评价报告。功效宣称评价报告应当信息完整、格式规范、结论明确,并由评价机构签章确认;
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和消费者使用方法应当遵守伦理学原则要求,进行试验之前应当完成必要的产品*性评价,确保在正常、可预见的情况下不得对受试者(或消费者)的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所有受试者(或消费者)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