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888/套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888/套
公共卫生检测报告888/套
集中空调检测单位888/套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综合评价888/套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日益增加的检测需求,进一步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拓宽检测服务领域,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中科检测于2016年2月启动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评审准备工作。
经过紧张有序的精心准备,在2016年9月*了由广东省公共场所卫生组组织的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机构能力现场评审,并于2016年11月28日获得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机构技术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此证书的获得,不仅是对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联综合实力、技术人员的素养、实验室的质量体系、仪器设备和设施与环境的肯定和认可,还标志着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与评价领域已具备*的检测能力,可在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各类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公共用品用具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项目检测和卫生学评价,检测与评价报告具备社会公信力和科学性。
公共卫生检测项目:温度、相对湿度、室内风速、室内新风量、空调系统新风量、大气压、噪声、照度、采光系数、热、热舒适PMV指数、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可吸入颗粒( PM10)、一氧化碳(CO)、臭氧、氨、、苯、,等。
微生物检测项目: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嗜肺军团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空调风管内表面微生物等。
适用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公共场所
商场(店)、书店
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与评价的服务项目
1) 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采光、照明、噪声等室内环境的卫生检验、检测与评价;
2) 顾客用品用具的卫生检验、检测与评价;
3) 公共场所饮用水(包括:自备水、直饮水、二次供水)卫生检验、检测与评价;
4) 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卫生检验、检测与评价;
5)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检验、检测与评价。
(一)事项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
(二)办理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三条,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三)服务对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二条规定的公共场所(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四)办理方式
公共场所单位自愿委托,现场办理。
(五)办理条件
市直管公共场所
(六)申请材料
提供公共场所基本情况,公共场所类别、地址、经营规模、联系人等
(七)基本流程
1、公共场所单位到郴州市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提出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申请,填写《委托监测书》;
2、监测机构按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人员到公共场所进行现场监测,部分监测项目要带回实验室检验,监测项目全部完成后出具监测报告书;
3、公共场所单位前往领取监测报告书。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办理时限
现场监测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监测报告书
公共卫生检测项目: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空气总数、照度、噪声、新风量、氨、臭氧、用品用具中总数、用品用具*肠菌群、用品用具中金葡萄球菌、送风中总数、送风中总数、送风中溶血性链球菌、空调内表面微生物、空调内表面积尘量、嗜肺军团菌
公共场所检测场所:
住宿、交际场所: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店、酒吧、茶座
洗浴、美容场所:公共浴室(含足浴)、理发店、美容店
文化、场所: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体育、游乐场所: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文化、交流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购物场所:商场(店)书店、交通场所: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飞机、轮船客舱、火车、客车车厢)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服务
(一)事项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
(二)办理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三条,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三)服务对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二条规定的公共场所(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四)办理方式
公共场所单位自愿委托,现场办理。
(五)办理条件
市直管公共场所
(六)申请材料
提供公共场所基本情况,公共场所类别、地址、经营规模、联系人等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个人)必须通过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并检测合格,才能获得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中科检测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发证检测、续证检测,可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http://zkjiance.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