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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在产品上市前需对化妆品功效宣称及*性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产品方可上市销售。
可免予公布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能够通过视觉、嗅觉等感官直接识别的(如清洁、卸妆、美容修饰、芳香、爽身、染发、烫发、发色护理、脱毛、除臭和剃须剃毛等)化妆品;
通过简单物理遮盖、附着、摩擦等方式发生效果(如物理遮盖*、物理方式去角质和物理方式去黑头等)且在标签上明确标识仅具物理作用的功效宣称的化妆品;
中科检测承担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的机构应当建立良好的实验室规范,完成功效宣称评价工作和出具报告,并出具CMA资质报告,对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其中,体外功效评价包括:
体外*测试、体外促创面愈合测试、体外*测试、体外促毛发生长测试、体外抗痤疮测试、体外抗头屑测试、体外舒缓测试、皮肤吸收和渗透测试、体外**测试、痤疮丙酸杆菌抑菌测试、体外保湿测试、抗氧化性能测试
中科检测是国科控股旗下立第三方检测机构,自建化妆品功。效评价实验室,具有cma资质,标准化、智能化检测平台,全程,快速响应,排单*,为商及原料商提供的化妆品功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