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功效评价1000/套
专业化妆品功效检测公司1000/套
化妆品功效检测机构1000/套
化妆功效宣称评价1000/套
产品功效宣称依据1000/套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公告,《规范》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该规范中指出,在保湿效果评价可以选择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实验室试验、文案资料或者研究数据中至少选择一项做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
该规范还指出,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的方法应当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并能够满足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的目的。
特别提醒,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评价机构,按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项目要求,开展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根据评价结论编制并公布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化妆品功效评价是对其功效性宣称进行科学支持的有效手段,通过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评价等多种方法对化妆品功效进行综合测试、合理分析和科学解释。
为规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工作,保证功效宣称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共治和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中科检测严格按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内容,针对保湿功效评价、舒缓功效评价、*功效评价、祛皱功效评价、祛痘功效评价等项目,测试真实数据,提供标准化、智能化检测平台,全程,快速响应,排单*,为商及原料商提供的化妆品功效服务。

我的产品需不需要做功效评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在产品上市前需对化妆品功效宣称及*性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产品方可上市销售。
需要做哪些项目?
可免予公布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能够通过视觉、嗅觉等感官直接识别的(如清洁、卸妆、美容修饰、芳香、爽身、染发、烫发、发色护理、脱毛、除臭和剃须剃毛等)化妆品;
通过简单物理遮盖、附着、摩擦等方式发生效果(如物理遮盖*、物理方式去角质和物理方式去黑头等)且在标签上明确标识仅具物理作用的功效宣称的化妆品;

中科检测化妆品功效检测有:
人体功效测试、体外功效评价、人体*性测试
测试项目包括:皮肤控油抗测试、发用产品功效测试、彩妆产品功效测试、皮肤*测试、皮肤屏障功能测试、防晒产品功效测试、皮肤测试、化妆品感官评价、体外测试、体外促创面愈合测试、体外测试、体外促毛发生长测试、体外抗测试、体外抗头屑测试、体外舒缓测试、皮肤吸收和渗透测试、体外抗测试、丙酸杆菌抑菌测试、体外保湿测试、抗氧化性能测试、人体皮肤斑贴测试、封闭性斑贴测试、开放性斑贴测试、重复性损伤性斑贴测试、光斑贴测试等

化妆品功效评价的机构标准:
承担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的机构应当建立良好的实验室规范,完成功效宣称评价工作和出具报告,并对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完成后,应当由承担功效评价的机构出具化妆品宣称评价报告。功效宣称评价报告应当信息完整、格式规范、结论明确,并由评价机构签章确认;
中科检测已建立良好的实验室规范,能够完成功效宣称评价工作并出具报告,对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若需进行化妆品的功效评价,欢迎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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